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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受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作者:未知  来源:网络  时间:2018-02-25

  核心内容: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个普通劳动者如果在工作中发生伤亡,可以认定为工伤,要求各项工伤赔偿,但是根据我国司法实践,虽然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项目,但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工伤和职业病工伤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呢?下文为您详解。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导致伤残的,其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工资、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该条例所列项目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因此一般情况下工伤职工所获工伤赔偿均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即使提出请求,也因缺乏法律依据而难获支持。

  虽然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项目,但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工伤和职业病工伤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那么何为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分别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工伤职工和职业病工伤职工享有工伤保险后仍可依据民事法律规定获得其它未赔偿的项目。此处所称民事法律规定一般是指《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该民事法律中规定受害人有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因此,生产安全事故工伤和职业病工伤职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后仍可依据上述民事法律规定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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