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后不付款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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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姜玉萍
  • 2018-02-19

  当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合同后,甲方和乙方即可开始下面的合作。但是,有时候会出现签订合同后不付款的现象,面对签订合同后不付款,应该怎么办呢?

  一、是否可作为合同无效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合同才属于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很难简单的就判断合同是无效或者有效。建议还是签一份新合同或者双方协商由享有合同权利的一方写一份声明,确认放弃权利。或者双方共同写一个声明确认上述合同无效。

  对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内付款,预期不付款的,你可以邮寄书面催告文书,警告要求对方在一定的宽限期之内履行,经过宽限期还不履行的,你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签订合同后不付款,应该怎么办

  合同签订后,对方未付款的,作为守约方,可以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另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中是否约定了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如果约定,某一方付款后合同生效(即:约定了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订后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款,则合同无效。-----此种情况一般出现于有定金的合同中。除如果约定了生效时间,则合同在生效时间自行生效。

  生活中买卖关系很常见,从日常买东西的口头约定买卖合同,到企业经营中常见的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常见的纠纷是签了买卖合同一直不付款,这该怎么办?一般来说,合同内容都会约定买卖行为的款项支付时间,逾期未支付的,属于违约,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针对买方一直不支付款项的,卖方可以起诉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那么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哪些东西?一般来说,依照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你的存款、收入、房产等其他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缴纳哪些费用,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供参考,具体的以当地法院的缴费标准为准)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如何计算根据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现在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再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了,而是由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直接从被执行人处执行。

  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如果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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